廣西經濟職業學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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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廣西經濟職業學院 201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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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有關規定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廣西經濟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院國際代碼:14211
第五條 學院地址:
廣西南寧市東盟經濟開發區(里建)教育路2號
郵編:530105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民辦高等職業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出資辦學單位:廣西凱寧投資集團。業務主管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學生在校期間除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 廣西經濟職業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 學校錄取批次為:高職高專提前批和高職高專普通批。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考試院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在省招生考試院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第十九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廣西經濟職業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廣西經濟職業學院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專業錄取按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根據考生專業填報順序,總分相同時,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 相關科目及外語語種要求:
外語語種要求: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三條 美術類專業分檔時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術科分權重各占50%計算總分,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對區招生考試院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區招生考試院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六條 酒店管理、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要求:身體健康狀況良好,沒有飲食、服務行業所禁止的傳染性疾病。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
廣西經濟職業學院2013年招生專業匯總表:
序號 |
系部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招生模式 |
學制 |
學費 (元/年) |
1 |
經濟貿易系 |
市場營銷 |
620401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000 |
2 |
經濟管理 |
620301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000 |
|
3 |
經濟管理(連鎖經營管理方向) |
620301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000 |
|
4 |
經濟管理(生產質量管理方向) |
620301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000 |
|
5 |
工商企業管理 |
620501 |
文理兼招 |
三年 |
6800 |
|
6 |
物流管理 |
620505 |
文理兼招 |
三年 |
6500 |
|
7 |
物流管理(國際物流方向) |
620505 |
文理兼招 |
三年 |
6500 |
|
8 |
行政管理 |
650203 |
文理兼招 |
三年 |
6800 |
|
9 |
商務英語 |
660108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200 |
|
10 |
國際商務 |
620305 |
文理兼招 |
三年 |
6800 |
|
11 |
會計金融系 |
金融與證券 |
620105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000 |
12 |
會計 |
620203 |
文理兼招 |
三年 |
6500 |
|
13 |
會計(國際會計方向) |
620203 |
文理兼招 |
三年 |
6500 |
|
14 |
財務管理 |
620201 |
文理兼招 |
三年 |
6500 |
|
15 |
房地產經營與估價 |
560701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000 |
|
16 |
建筑工程系 |
建筑工程管理 |
560501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500 |
17 |
工程造價 |
560502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500 |
|
18 |
建筑工程技術 |
560301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500 |
|
19 |
工程監理 |
560504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300 |
|
20 |
給排水工程技術 |
560603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500 |
|
21 |
機電與信息工程系 |
應用電子技術 |
590202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500 |
22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590101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500 |
|
23 |
汽車電子技術 |
580403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500 |
|
24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580402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500 |
|
25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580101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500 |
|
26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580202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500 |
|
27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580201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500 |
|
28 |
旅游休閑系 |
酒店管理 |
640106 |
文理兼招 |
三年 |
6800 |
29 |
烹飪工藝與營養 |
640202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300 |
|
30 |
烹飪工藝與營養(公眾營養方向) |
640202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300 |
|
31 |
烹飪工藝與營養(西餐工藝方向) |
640202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300 |
|
32 |
休閑服務與管理 |
640161 |
文理兼招 |
三年 |
6500 |
|
33 |
休閑服務與管理(休閑運動方向) |
640161 |
文理兼招 |
三年 |
6500 |
|
34 |
家政服務 |
650301 |
文理兼招 |
三年 |
6500 |
|
35 |
藝術設計系 |
裝飾藝術設計 |
670107 |
文理藝兼招 |
三年 |
7800 |
36 |
藝術設計 |
670101 |
文理藝兼招 |
三年 |
8000 |
|
37 |
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 |
670101 |
文理藝兼招 |
三年 |
8000 |
|
38 |
印刷技術 |
610402 |
文理藝兼招 |
三年 |
7800 |
|
39 |
服裝設計 |
610204 |
文理藝兼招 |
三年 |
8000 |
第二十八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九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精神,品學兼優的全日制學生,凡符合基本條件,均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院開發近百個勤工助學崗位,讓學有余力的同學積極參與到學院發展和建設中來,同時也提高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校紀委
聯系人:葉繼紅
監督電話:0771—6301430
傳真:0771—6301345
電子郵箱: gxevcoffice@126.com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771—6306381 6306383
傳真:0771—6306382
電子郵箱:zb14211@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gxevc.com
招生網址:http://www.gxevc.com/zs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廣西經濟職業學院于2013年3月10日由院務委員會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廣西經濟職業學院2013年專科(高職)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廣西經濟職業學院委托廣西經濟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區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區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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