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術大學2016年春季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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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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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 |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區龍騰路333號 | |
三、層次 | ■本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 |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招收專業計劃人數備注交通運輸45航空器械維修方向旅游管理25郵輪經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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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交通運輸(航空器械維修)專業只招男生(行業用工要求) 旅游管理(郵輪經濟)專業男女兼收 | |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交通運輸(航空器械維修)專業要求無色盲。 | |
九、錄取規則 | 1.成績要求:統一文化考試成績總分必須達到本市劃定的本科錄取最低資格線;學校自主測試成績合格(詳見“其他須知”);交通運輸(航空器械維修)專業要求學業水平考試物理科目成績等第為C及以上。 2.錄取辦法:按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學校自主測試成績合成錄取總分,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資格線,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再根據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分別錄取。錄取總分(滿分600)=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00)+自主測試成績(滿分200)。 3.預錄取名單及候補名單確定:按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預錄取考生和候補錄取資格考生名單,候補人數不超過專業計劃的50%。 4.錄取確認及遞補辦法:被預錄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校確認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對未確認報到而產生的計劃缺額,由已確認候補資格考生名單排名先后依次遞補。遞補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校確認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5.同分情況:交通運輸(航空器械維修)專業按自主測試成績、數學、外語、語文;旅游管理(郵輪經濟)專業按自主測試成績、語文、外語、數學,依次排序錄取。 | |
十、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教委財[2012]118號、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 |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 |
十二、聯系電話 | 021-62750183 | |
十三、投訴監督電話 | 021-67791256 | |
十四、網址 | 學校網址:www.sues.edu.cn,招生網址:zsb.sues.edu.cn | |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學生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六、其他須知 | (一)報考條件:除交通運輸(航空器械維修)專業要求學業水平考試物理科目等第C及以上外,其他專業及科目均不作限制。其他情況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規定執行。 (二)自主測試相關說明 1、資格線劃定:對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規定的本科資格線的考生,按不超過各專業公布計劃數的2倍分別劃定自主測試資格線,確定測試名單,同分情況下按數學、語文、外語依次排序確定測試資格。 2、時間地點:2016年3月12-13日(具體時間以學校招生網站公布為準),地點:長寧區仙霞路350號。 3、測試內容和分值 交通運輸(航空器械維修)專業:按培養目標和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從業要求,采取面試方式,綜合考察考生遵紀協作、邏輯思維能力、動手能力、英語聽說和閱讀能力。滿分為200分。 旅游管理(郵輪經濟)專業:按培養目標和行業要求,采取面試方式,綜合考察考生專業潛能、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交往能力、儀容儀表、英語聽說能力、普通話水平和口齒清晰度。滿分為200分。 4、合格線劃定:根據測試情況劃定合格線,合格者方能取得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資格。 5、兼報專業:兩個專業的自主測試成績不能通用,考生需要參加相應專業的自主測試。 (三)學校自主測試安排、測試名單、預錄取和候補名單、候補錄取資格確認時間、錄取確認時間和其他按規定需要公示的信息,均以學校招生網站公布為準,請考生及時關注。 (四)有關報名網上填報志愿、確認錄取等相關要求,請考生及時關注“上海招考熱線”(http://www.shmeea.edu.cn)《2016年本市春季考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春招錄取考生入學時間為當年九月。未盡事宜按上海市教委相關文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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