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學院2013年招生章程
新疆工程學院是一所以工為主,工、理、管、文協調發展的普通教學型本科院校。學院總占地面積2032畝,全日制在校生15447人。現有三個校區,主校區設在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艾丁湖路,另有南昌路校區和天津路校區。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文件精神,做好我院2013年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公開、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院全稱:新疆工程學院 學院代碼:10994 郵編:830023
第二條 本科成立時間:2012年3月29日。《教育部關于同意在新疆工業高等專科學校基礎上建立新疆工程學院的通知》(教發函[2012]49號)
第三條 學院地址:
主校區: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艾丁湖路1350號
南昌路校區:烏魯木齊市南昌路236號
天津路校區:烏魯木齊市天津路176號
第四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專科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錄取規則
1、今年學院錄取批次為本科二批次、專科一批次。在各省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
2、在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招生政策基礎上,新生的錄取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堅持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3、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進檔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學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控制在當地同類
招生計劃數120%以內。
4、對進檔考生實施德智體全面考核,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錄取時無級差要求。按“專業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原則,依照專業志愿、基準成績、相關科目成績、身體條件等因素綜合考慮安排專業。
5、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執行。
6、對總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綜合考慮其相關科目成績及學科競賽、科技發明創造、文體比賽獲獎等因素確定專業。
7、專業錄取計劃已滿額時,對不服從專業志愿調配的進檔考生,作退檔處理;專業錄取計劃不滿額時,從服從專業志愿調配的進檔考生中擇優錄取。
8、對依上述規則進行調配和退檔的考生,學校不征求考生意見。
第七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
第八條 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學院將對新生進行嚴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戶口所在地。
第九條 學歷證書
在規定年限內,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經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新疆工程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新疆工程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條 獎、助、貸學金及勤工助學等
1、高校國家獎學金:按國家有關文件要求,優秀學生享受8000元/年•生的獎學金。
2、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全校5%的學生可獲5000元/年•生的獎學金。
艱苦專業有20%學生獲5000元/年•生的獎學金。
3、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全校18%的學生可獲300—1500元/年•生的獎學金。
4、高校助學金和特困補助:學生可獲1000—3000元/年•生的國家、自治區及學校設立的助學金或特困補助。在校生獲取獎、助學金覆蓋面達75%以上,今后隨著國家貧困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將有望繼續提高。另設立部分勤工助學崗位,資助特困學生。評選優秀畢業生,優先推薦高質量
就業崗位。
5、學校按相關政策,對采礦工程專業、煤礦開采技術專業、固體礦床露天開采技術專業的學生實行免費教育。本科中職定向師資計劃錄取的學生參照自治區免費師范生相關政策執行,并同時享受獎助學金政策。
第十一條 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各專業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局及教育廳的規定標準收費:
1、本科專業學費:3500元/年•生。
2、專科專業學費:應用
英語、應用俄語專業3500元/年•生,其它專業3300元/年•生。
3、住宿費:600元/年•生(8人間)、800元/年•生(6人間)。
第十二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烏魯木齊市南昌路236號 郵政編碼:830091
咨詢電話:0991-7977269 7736123
傳 真:0991-7977267 網址:http://www.xgz.edu.cn/
中考報名系統 http://www.gzdwyxj888.com/zs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