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昌吉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際代碼:12838
第五條 學校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市延安南路83號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國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首批自治區級"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隸屬部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業務主管部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
第十條 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學習期限內完成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普通專科學歷證書。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昌吉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
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
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紀檢部門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十四條 學院分專業
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五條 學院錄取批次:1.高職(專科)第一批次。2.三校高職考生。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1.依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對相關科目成績無特殊要求。
3.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4.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根據考生填報我院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所有投檔考生按實考分排隊由高到低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錄取進第二個專業志愿,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院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5.錄取時,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6.學院各專業均無加試要求。
7.往屆生錄取按照自治區招辦的有關規定辦理,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8.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自治區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
9.其他無特殊要求。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十七條 我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如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 昌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物價局《關于昌吉職業技術學院收費標準的批復》文件執行。
1. 學費:理工類專業3300元/年 文理類專業2900-3300元/年
2. 住宿費:600元/年·生(8人間) 800元/年·生(6人間、帶衛生間)
3. 教材費:按專業實際用書費用收取。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十九條:國家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和我院相關規定執行。
1. 高校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2. 高校國家助學金:貧困生資助每年享受2000元-4000元不等的助學金。
3. 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助學金:貧困生資助每年享受1000元-3000元不等的助學金。
4. 學院獎學金:學院每年投入專項資金用于對學生的獎勵,其中:一等獎學金:800元/年;二等獎學金:500元/年;三等獎學金:200元/年。
5. 高職學生獲各類資助比例達70%以上。
6. 單項獎勵:對在學習、社會實踐、精神文明建設、體育、藝術、各種技能大賽等方面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分別給予重獎。
7. 特困補助:對家庭經濟困難、勤奮學習、品德優良的學生實行特困補助政策,并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學工作崗位。
8. 煤礦開采技術專業可享受免費教育資金(含學費、住宿費、教材費)。(注:先交后退)
9. 應屆畢業生到邊遠地區基層工作服務三年以上,實施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實施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
第二十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所有錄取考生可以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網站http://www.xjzs.edu.cn和昌吉職業技術學院網址http://www.cjpt.cn進入查詢錄取情況。
咨詢電話:0994—2344440、2358007
傳 真:0994---2344771
郵政編碼: 831100
中考報名系統 http://www.gzdwyxj888.com/zs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