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專科
第四條 學校主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人民大街7696號。
第五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
招生計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專科畢業生由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七條 學費收取標準
專科專業: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投資與理財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國際金融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國際金融(國際結算方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證券投資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國際貿易實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計算機應用技術(金融業務技術方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計算機網絡技術(金融信息安全方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國際金融(與馬來西亞王子國際學院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會計(與馬來西亞王子國際學院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會計與審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商務經紀與代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國際金融(與美國班尼迪克大學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八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國際金融專業、國際金融(國際結算方向)專業、國際貿易實務專業、計算機應用技術(金融業務技術方向)、計算機網絡技術(金融信息安全方向)、國際金融(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會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
英語考生,其它專業招
英語、日語考生。
第九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不限。
第十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全色盲的學生不能報考本校財經類專業。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1.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考生和其它志愿考生;
3.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和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專業,設定3分專業級差分數。若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進行專業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4.在投檔分數相同的情況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優先錄取:
①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考生;
②相關成績按照
語文、
英語、
數學的順序排序,考慮成績較好的考生。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cjgz.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人民大街7696號
聯系電話:0431-85360087,85374809,85306531(傳真)
聯系人:王老師,馬老師
第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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