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學院2013年招生章程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本著為考生服務的指導思想,保證新生的入學質量,順利完成我校的招生任務,特制定本章程。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長治學院 校本部校址:山西省長治市城北東街73號
分校名稱:長治學院沁縣師范分院 校址:山西省沁縣紅旗街49號
長治學院師范分院 校址:山西省長治市東大街187號
長治市教育學院辦學點 校址:山西省長治市城西北路11號
第三條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
學校代碼:10122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專業設置:我校的本科專業均是經過山西省教育廳評審、由教育部備案(批準)設置的專業;專科專業均是由山西省教育廳評審并批準設置的專業。
第四條 證書頒發:畢業生頒發經教育部學籍學歷網上電子注冊的“長治學院”畢業證書;分院畢業生頒發“長治學院××分院”畢業證書。
錄取辦法
第五條 我校對外語語種原則上不限制,但我校各專業的公共外語僅提供
英語教學;各專業對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及有關補充的規定執行。分院的招生錄取由校本部統一組織實施。
第六條 錄取規則
1. 進檔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 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在文化課總分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線后,按考生所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3.參加了我校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測試的考生,在文化課總分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線后,按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測試的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七條 考生的專業安排:按考生專業志愿順序,由高分到低分進行安排。其中:漢語言文學專業要參考
語文成績;
英語專業要參考
英語成績;
數學與應用
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要參考
數學成績。
收費標準
第八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九條 學校積極幫助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并為貧困生設置了勤工助學崗位。
其它
第十條 聯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長治市城北東街73號 郵政編碼:046011
咨詢、聯系電話:0355—2179651 0355—2178012 傳真:0355—2179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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