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高考門戶導讀,日前湖南文理學院芙蓉學院公布2013年招生章程,詳見原文如下:
湖南文理學院芙蓉學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全稱:湖南文理學院芙蓉學院
二、招生代碼:國標代碼12657,省代碼4735
三、辦學地點:湖南省常德市青年東路
四、辦學層次與類型:
湖南文理學院芙蓉學院是由湖南文理學院舉辦,經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歷教育資格的獨立學院。
五、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成立湖南文理學院芙蓉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及省教育廳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關于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院招生錄取原則和規程,領導招生錄取工作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成立芙蓉學院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程監督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芙蓉學院招生
就業部為芙蓉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招生工作。在芙蓉學院尚未完全獨立前,湖南文理學院招生
就業處負責管理、組織、指導和協調芙蓉學院招生工作。
2013年,我院共設有漢語言文學、
英語、法學、市場營銷、國際經濟與貿易、旅游管理、
數學與應用
數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化學、生物科學、食品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城市規劃、音樂學、舞蹈編導、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體育教育、材料科學與工程和建筑電氣與智能化等25個招生專業,面向全國23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分省、分專業
招生計劃,將通過各省(市、自治區)的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七、學歷學位證書:
學生畢業時頒發湖南文理學院芙蓉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芙蓉學院授予學士學位。
八、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考生志愿先后、分數高低擇優錄取。
2.高考分數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劃定的獨立學院批次
錄取分數線。
4.各專業錄取不限定男女人數比例。
5.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聯合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6.報考我院音樂學、舞蹈編導、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的統考成績為準。
7.學院所有新生錄取均通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網絡系統完成。
九、收費標準:
學院嚴格按湖南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2012年收費標準如下:
1.學費:藝術設計專業每生每年16000元;音樂學專業每生每年14000元;其它專業每生每年10800-11200元。
2.住宿費每生每年1000-1200元。
(2013年收費標準以湖南省物價局核定的為準。)
十、聯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城東青年東路
郵 編:415000
電 話:0736-7186057(兼傳真) 0736-7186059(兼傳真)
網 址:http://fur.huas.cn
E-mail:huaszsjyc@126.com
中考報名系統 http://www.gzdwyxj888.com/zs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