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2013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實施陽光工程,實現依法治招,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基本情況
學校全稱: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
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是2001年6月經重慶市教委批準成立,2003年按照教育部8號文件要求,報經教育部批準為全日制普通本科層次的獨立學院(教發函[2003]541號)。
辦學性質和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層次的獨立學院
學校代碼:13590 學校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工業園
郵政編碼:400033 郵箱:rzzsjy@126.com
學校網址:http://www.cqrz.edu.cn 招辦電話(傳真):023-65172500,65172622
基本辦學條件:建筑面積9.12萬平方米。教學、科研設備總值1900.91萬元,藏書45.6萬冊。
第二條 辦學層次:四年制本科。學生修完相關專業教學計劃安排的課程,成績合格者,頒發教育部統一網上電子注冊的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授予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本科學士學位。
第三條
招生計劃:詳見各省(市、自治區)招考信息報上所公布的計劃數。
第四條 錄取規則:學院按照教育部及相應省(市、自治區)招考管理部門的規定,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錄取新生。各專業男女生錄取比例不限。
1. 實行
順序志愿的省(市、區),按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直至計劃完成;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區),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若錄取不滿額,則再次征集志愿(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我校在江蘇省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是:BC(選測科目)4C(必測科目)1合格(技術科目),進檔后排序規則是:“先分數后等級”。
2.嚴格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辦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確定錄取時,承認各省(市、區)招辦符合國家政策的加分、降分。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上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若分數相近,則按德智體綜合情況錄取專業;部分實行志愿清的省(市、區),實行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該專業錄取不滿額,則從填有愿意服從專業調配志愿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第五條 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學院公共外語只開設
英語。
第六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下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詳見當地省(市、自治區)招考管理部門公布的
招生計劃專刊。
第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學院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第八條 收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執行,以重慶市物價局2013年核定價格為準。主要有學費13000元/年•生(或14000元/年•生)、資料費500元/年•生,住宿由學院統一安排,住宿費有三種標準:1200元/年•生、1100元/年•生和800元/年•生。
第九條 為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和順利完成學業,學院設有科研獎學金、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和各種單項獎學金;根據國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有關規定,學生在學院學習期間,可通過評比獲得“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可通過申請評議獲得“國家助學金”資助;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按照生源地屬地原則申請助學貸款;學院也為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
第十條 學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 本章程經學院批準執行,由學院招生
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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