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學院2014年秋季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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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上海商學院 20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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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 |
上海商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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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
徐匯校區: 上海市 徐匯區 中山西路2271號 奉浦校區: 上海市 奉賢區 奉浦大道123號 國權路院區: 上海市 楊浦區 國科路75號 交通路院區: 上海市 普陀區 交通路1933號 共和新路院區:上海市 閘北區 共和新路1458號 赤峰路院區: 上海市 楊浦區 赤峰路4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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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
√本科 □高職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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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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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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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預留計劃數和使用原則 |
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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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語種不限。其中日語(本科)專業入學后教學語種為日語;朝鮮語(本科)專業入學后教學語種為朝鮮語;其它專業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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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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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所有被錄取的新生入校后,還須經我院復檢,若復檢不合格,則取消入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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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錄取規則 |
(一)投檔及錄取規則: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每一招生批次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上,凡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由省級招辦在100%-105%比例之內投檔;對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在120%比例之內投檔。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擇高分錄取的辦法進行專業錄取。下列專業錄取時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酒店管理(本科、喜達屋集團訂單班)、酒店管理(本科、洲際集團訂單班)、酒店管理(專科)專業招生,實行進檔后、錄取前面試的辦法,具體如下: (1)上海考生:考生本人須到上海商學院徐匯校區(中山西路2271號)分別接受喜達屋集團或洲際集團的面試(以電話通知為準),面試合格者方可參加本專業錄取;不合格者按其填報的其它專業依正常程序參加錄取。 (2)外省市考生:由學校電話通知考生,并分別由喜達屋集團和洲際集團與考生進行網絡視頻面試,合格者方可參加本專業錄取;不合格者按其填報的其它專業依正常程序參加錄取。有意報考上述專業的外省市考生須預先做好QQ賬號申請及視頻設備安裝等事項。 2.英語(本科)專業:上海市考生“英語”口試成績≥C級、高考“英語”科目成績≥105分(滿分150分);外省市考生要求有口試成績、高考“英語”科目成績≥100分(滿分150分,非滿分150分的按比例計算)。 3.日語(本科)專業:上海市考生“日語”或“英語”口試成績≥C級;外省市考生要求有口試成績。 4.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3個藝術本科專業: (1)上海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市教委劃定的本科報考資格,高考英語成績須達到50分(含50分,滿分150分)以上(對專業成績位居報考學生前10名或錄取總分位居前5名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要求可降至45分),錄取時文理考生按錄取總分一起排序;錄取總分計算公式:錄取總分=文化成績+專業成績折合分(專業成績原始分×1.6)。 (2)外省市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當地本科最低資格要求、高考英語成績≥50分(滿分150分),錄取總分(滿分100分)=(文化成績/文化成績滿分*50%+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50%)*100。若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有特殊政策的,執行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政策規定。 5.應用藝術設計(專科)專業報考錄取要求: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當地專科最低報考資格,錄取時文理考生按錄取總分一起排序;錄取總分計算公式:錄取總分=文化成績+專業成績。 (二)本校不實行級差分。 (三)同分處理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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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普通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藝術類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0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普通高職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75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藝術類高職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0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中外合作高職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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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商學院 |
證書種類 |
1. 本科專業:修滿規定的學分,達到本科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商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2. 專科專業:修滿規定的學分,達到專科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商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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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聯系電話 |
招辦:021-54252879(直線+傳真) 64870020*1124(分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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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投訴電話 |
紀委監察室:021-67105467(直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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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網址 |
www.sbs.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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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學生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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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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