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類別錄取
(一)中外合作辦學或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專業,如線上生源不足時,經征集志愿后仍完不成招生計劃的,允許在公布的招生計劃總數內進行專業計劃調整,或調減相應的招生計劃。相關專業單設代碼或投檔單位。
(二)民族預科班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但不得低于該校在我省對應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錄取控制分數線下80分。民族預科班需降分錄取時以考生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所報志愿為準。相關專業單設投檔單位。
(三)本科高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考生時,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但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相應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下40分。相關專業單設投檔單位。
(四)山東大學威海分校、山東財經大學、山東建筑大學、濟南大學安排的走讀招生計劃,錄取分數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走讀計劃單設代碼。
(五)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招生對象為參加2015年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畢業生。考生于6月28日填報志愿,省軍區負責政審、體檢、面試工作。
(六)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上海科技大學等教育部批準的招生試點高校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錄取辦法按照高校招生章程規定執行。
(七)公安高校錄取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山東省公安廳政治部《關于做好2015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15]75號)執行。
(八)軍校和國防生錄取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山東省軍區政治部、山東省公安廳政治部《關于做好2015年軍隊高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15]74號)執行。
(九)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招生,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但不得低于該校在我省對應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錄取控制分數線下80分。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需降分錄取時以考生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所報志愿為準。相關專業單設投檔單位。
(十)飛行員分別按空軍、海軍、民航招收飛行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各類單獨招生,分別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