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單獨考試
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院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省教育、省招辦有關規定,結合我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院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院監察審計處和廣大考生的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開展。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陜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830,在陜招生代碼:8123。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陜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院現有三個校區,設有公路工程系、汽車工程系、經濟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基礎學科部、思想政治理論教學科研部、成人教育部、體育部等4系4部,共開設48個高職類專業。學院現擁有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省級教學團隊5個;省級重點專業11個;建成省級精品課程8門,省級優秀教材4部。目前擁有門類齊全的實驗、實訓、實習基地304個,其中國家級重點專業實訓基地3個,省級實訓基地5個。
第五條
辦學地點:西安市文景路19號(校本部) 郵編:710018
西安市自強西路289號(自強校區) 郵編:710014
寶雞市眉縣湯峪鎮(太白校區) 郵編:722305
學院網址:http://www.scct.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學院監察審計處對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七條 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處招生
就業辦公室,負責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的落實及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決定的組織實施。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http://www.scct.cn/mb4/index.asp?depart=73
招生咨詢電話: 029-86405005 86405535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院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
招生計劃規模內,根據學院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
就業等情況制定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分專業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招辦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
招生計劃以陜西省招辦公布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2015年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是已參加2015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報名,并參加各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的考生。
第十一條 考生于2015年3月6日8:00至3月10日17:00,根據省招辦公布的
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考生于2015年3月11日至3月25日,到我院校本部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考生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填報專業志愿(每名考生允許填寫六個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調劑志愿),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準考證。
第十三條 普通高中學生進行文化素質筆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滿分500分。文化素質筆試采用統考形式,在一張試卷上綜合考查考生的
語文、
數學、
英語,每科100分,共300分(命題依據普通高中教學大綱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頒布的2015年普通高考考試大綱)。職業適應性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內容為隨機問答、動手能力測試,各100分,共200分。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進行文化素質筆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滿分500分。文化素質筆試采用統考形式,在一張試卷上綜合考查考生的
語文、
數學、
英語,每科100分,共300分(命題依據現行職業高中教學大綱)。職業技能測試內容為隨機問答、技能水平測試,各100分,共200分。
第十四條 我院定于2015年3月28日組織考試。文化素質筆試時間180分鐘;職業適應性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職業技能測試形式均為現場考核,測試時間20分鐘。
第十五條 我院將預錄取名單于4月15日前報陜西省招辦,并在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第十六條 預錄取考生于2015年4月20日至4月23日,持考試準考證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報到注冊。4月28日,我院將實際報到注冊考生信息上報省招辦,辦理錄取備案手續。已經預錄取而未按時報到注冊的考生,其錄取資格將自行取消。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文化素質筆試由示范高職院校聯合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職業適應性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職業技能測試由我院組織。
第十八條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考生,學院將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 學院根據
招生計劃數量,按照擇優錄取原則,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劃定
錄取分數線。
第二十條 考生成績由“文化素質筆試+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組成。學院根據“成績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錄取,按照專業志愿報考情況,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一條 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以文化素質筆試成績、
語文、
數學、
英語成績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總分相同,先按照文化素質筆試成績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總分相同,且文化素質筆試成績相同,則按照
語文成績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依次類推。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我院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
學費5500元/年;
住宿費(帶暖氣):1000元/年。
第八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二條 學院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3500元/生﹒年或2500元/生﹒年;吳福—振華獎學金(交通部設立):8000元/生﹒年;利星行奔馳獎學金、陜西利民公司助學金:5000元/生﹒年;俊明獎學金:2000元/生﹒年和學院獎學金,省級、院級三好學生獎學金,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
第二十三條 勤工助學:學院為貧困生提供勞動崗位并根據表現發放報酬300元/月—800元/月。
第二十四條 助學貸款: 我院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6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我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經省招辦公布生效。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由我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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