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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3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 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四條 學校名稱: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代碼:14332
第五條 辦學性質:山東省濟南市市屬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監制的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學歷證書。
第九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大學科技園丹桂路2011號。
第十條 學校簡介:
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經國家教育部、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校前身是創建于1902年的山東省濟南師范學校、創建于1952年的山東省濟南幼兒師范學校以及創建于1979年的濟南廣播電視大學。1992年開始舉辦初中起點“五年一貫制”大專班,2011年4月經國家教育部批準,三校合并改制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成為一所培養、培訓學前和小學教育師資的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校2013年繼續招收高中起點的專科學生,設學前教育、初等教育、音樂教育(小學方向)、美術教育(小學方向)、
英語教育(小學方向)、會計(注冊會計師方向)、計算機多媒體技術七個專業。
學校是山東省重要的幼兒園、小學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具有豐厚的文化底蘊、豐富的辦學經驗、優質的辦學資源和較高的辦學水平,為全省的學前教育和初等教育做出了突出貢獻,先后被授予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國家級語言文字工作示范學校、山東省精神文明單位、山東省規范化學校、山東省德育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藝術教育示范學校、山東省教師教育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學校基本設施完善。現有土地面積705畝,新校區建在長清大學科技園內,一期建筑工程已經投入使用,二期工程正在建設中。校園布局合理,設備先進精良,環境優美雅致,是理想的讀書治學之地。現有校舍面積6.4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近1526萬元,圖書館藏書33萬余冊。學校有附屬小學3所,附屬幼兒園2所,教師專業發展學校(校外教育實踐基地)76所。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現有專任教師260人,其中教授2人,高級講師144人,具有碩士學位的72人,在讀博士、碩士研究生40余人,是一支由各級教學能手、名師、特級教師為龍頭的高素質師資隊伍,并長期聘請其他高校知名專家、學者擔任客座教授。
2011年,學校被納入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驗區試點項目單位,承擔了省教育廳的重點項目:幼兒教師全科培養模式研究;獲得了教育部、財政部財政支持的兩個專業建設項目。通過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項目和中央財政支持的專業建設項目的探索和實踐,學校將跳出高職高專教育發展的常規思維定勢和辦學模式,實現體制機制創新,促進高職高專教育發展方式的轉變,追蹤國際學前教育、基礎教育發展的前沿,立足山東,探討校地共建合作的新模式,率先建立濟南市政府主導、行業引導、校地一體的多元辦學體制和育人機制,在推動學校發展的同時,促進濟南乃至山東學前教育、基礎教育的發展和創新產業的發展。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成立由校長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
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
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紀檢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按照國家教育部核準的、山東省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我校分專業計劃數執行。
招生計劃通過山東省招生主管部門、學校
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按照國家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凡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以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學校將優先錄取;計劃未完成時,再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
專業志愿:
1.文理類:專業志愿分配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
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2.藝術類:
美術教育專業認可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美術專業統考成績,根據獲得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頒發《藝術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志愿,在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音樂教育專業認可同類專業省內、省外本、專科院校的專業測試(不包括廣電編及文化事業管理類)合格證,在進檔考生中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特殊要求:
1.外語語種:專業語種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語科目為
英語(學校不對非
英語語種的學生單獨開設語言課程)。
2.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4.我校無單科成績要求。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我校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成績。
第十七條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站或撥打我校招生咨詢電話查詢。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條 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試、核查電子檔案、體檢等形式對新生復查,對違反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學生進行處理。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十九條 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教育廳批準的標準執行。
現各專業學費:會計、學前教育和初等教育3400元/年;計算機多媒體技術3600元/年;
英語教育4800元/年;音樂教育和美術教育6000元/年;4800元/年;經省教育廳批準的熱門專業,學費在相應基礎上上浮10%。住宿費按山東省物價局統一制定的標準執行。
退學學費:執行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規定,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代收費用也在學生退學時一并結清。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算。
第二十條 資助措施:根據《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學校建立了融多種形式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一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生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濟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第六章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1—87207777 傳 真:0531—87207777
學校網址:http://www.jnygz.com
電子郵箱:jnyzzsb@163.com
通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大學科技園丹桂路2011號
郵 編: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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