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是教育部與河南省政府共建高校。2014年計劃在省外招收文科音樂類專業學生90名。
一、招生專業及人數、省份
(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及中外合作辦學類學費標準以各省級招生部門2014年招生專業目錄公布信息為準)
二、考生注意事項
1.考生須持當地省級招生部門核發的藝術專業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我校組織的音樂專業考試(每人報名、考務費共計100元)。
2. 如考生所在地有省級音樂類專業統考,考生還須參加省統考。
3. 我校只招收考點所在省份來源考生,不得跨省考試,否則成績無效。
4.我校音樂類專業只招收藝術文科考生。
5.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不能兼報。音樂學及音樂表演合格考生中主科為聲樂和西洋樂器的考生可兼報音樂表演(中外合作辦學)。
三、省外音樂類專業考試時間安排
四、招收專業與考試內容
1.音樂表演專業
聲樂:美聲、民族、通俗
西洋樂器:鍵盤、管弦樂、打擊樂等(不招吉他)
民族樂器:彈撥樂、弦樂、民族打擊樂等(不招古琴、葫蘆絲、巴烏)
舞蹈:芭蕾舞、民族民間舞等(不招街舞)
考試內容:
(1) 聲樂:演唱自選歌曲一首,滿分100分。
(2) 器樂:演奏一條練習曲、一首獨奏曲,滿分100分。
(3) 舞蹈:基本功、舞蹈成品舞一個,滿分100分。
以上均加試視唱,滿分100分,視唱要求不低于60分。
2. 音樂學專業
在聲樂、器樂、舞蹈3項中自選兩項作為主科和副科,主科(80分)、副科(20分),滿分100分。聲樂、器樂需演唱、演奏一首作品,舞蹈需表演成品舞一個。另加試視唱,滿分100分,視唱要求不低于60分。
評分原則: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現場錄像,評委集體評分,專家組復查的方式進行。
特別提示:理科考生及音樂學、音樂表演兩專業兼報的考生成績無效。舞蹈考生根據要求抽查基本功,需準備形體服。
五、合格名單公布
合格考生總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4倍。我校將于2014年3月份通過鄭州大學招生網(http://ao.zzu.edu.cn/)公布合格考生名單,并將合格考生信息報考生所屬省份的省級招生部門備案,不再寄發紙質校考合格證,請考生及時關注鄭州大學招生網發布的有關信息。
六、錄取原則
1. 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控制分數線;
2. 考生須取得鄭州大學音樂類專業校考合格證,如果當地有專業統考,還須取得當地省級音樂類專業統考合格證;安徽省的舞蹈考生根據安徽省對舞蹈考生的要求,不再要求通過安徽音樂類統考。
3. 音樂表演專業:按校考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學專業:按校考專業總分(主科加副科)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音樂表演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在音樂學及音樂表演專業合格考生中,主科為聲樂或西洋樂器的可報考。按校考主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屬高收費項目,請考生酌情報考。
5. 兼報專業采取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即各專業分別排隊,優先錄取一志愿考生,一志愿不滿時再錄取二志愿考生。
七、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凡考試有舞弊行為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八、聯系方式
鄭州大學音樂學院:0371-67767105(咨詢電話)
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0371-67781182
郵編:450001
鄭州大學招生網:http://ao.zzu.edu.cn/
鄭大音樂學院網頁:http://www4.zzu.edu.cn/music/
招生辦地址:鄭州高新區科學大道100號綜合管理中心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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