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我省新課改高考方案,優化優秀人才的選拔機制,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我院在2015年繼續開展深化完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
一、報名條件
1.具有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
2.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
3.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二、招生計劃
批次 |
招生專業 |
計劃數 |
學費(元/年) |
文科 |
理科 |
第二批提前批 |
金融學 |
13 |
17 |
21500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13 |
17 |
18000 |
英語 |
15 |
15 |
19000 |
廣告學 |
17 |
13 |
18000 |
傳播學 |
20 |
10 |
18000 |
市場營銷 |
10 |
20 |
18000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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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9000 |
電子信息工程 |
|
30 |
19000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30 |
19000 |
合計 |
88 |
182 |
|
注:1.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文理不得跨科填報,往屆生可以報考,入學后不允許轉專業;
2.入圍考生自主選擇是否填報我院,未被我院錄取考生不影響普通第二批錄取;
3.國際經濟與貿易、英語專業對“三位一體”考生沒有高考英語單科成績要求。
4.學費最終以物價部門批準公布為準。
三、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2015年3月2日—3月28日
網上確認及繳費:2015年3月29日之前
筆試準考證打印:2015年4月8—11日上午
筆試時間:2015年4月11日下午
面試準考證打印:2015年4月11日晚
面試時間:2015年4月12日
入圍名單公示:4月下旬
志愿填報:7月中旬(第二批提前批)
錄取時間:7月下旬
四、報考費
110元/人(網上繳費)
五、學院綜合素質測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1.綜合素質測試內容
①筆試主要考察學生的基本素質與專業潛質等方面,題型以客觀題為主;
②面試以考察學生綜合素質與專業素養為主,主要測試學生專業認知度、專業性向、學習能力和判斷能力。
2.成績計算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
高考總分 |
15% |
35% |
50% |
注:學業水平測試A等計10分,B等計6分,C等計3分,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不含自選模塊);
學院綜合測試成績= 筆試(滿分為100分)*50% + 面試(滿分為100分)* 50%;
高考總分二總分750分,折算成總分100分
(高考總分二沒有最低分要求);
六、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登錄我院招生網,點擊“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溫州大學城市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直接打印。
2.材料遞交
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請用A4紙大小、以《溫州大學城市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為封面裝訂,用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溫州大學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并請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體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①需考生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和誠信承諾書(系統打印);
②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蓋教務處公章);
③身份證復印件。
七、綜合素質測試程序
1.筆試
筆試時間安排在2015年4月11日13時開始,時間1小時;
根據筆試成績,按
招生計劃數1:4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名單。請考生注意我院招生網、手機短信(申請表上填寫的中國移動手機)和微信的通知。
2.面試
面試時間安排在2015年4月12日(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采用上機考試的形式)。
3.成績查詢和入圍考生名單公示
綜合測試結束后,考生可通過我院招生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入圍學生名單在招生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于4月底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綜合測試的流程和注意事項請關注《溫州大學城市學院2015年“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說明》。
八、錄取辦法
1.
入圍考生須參加2015年高考二類科目組的考試。錄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批進行。考生在填報第二批提前錄取院校志愿時須將溫州大學城市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所填報專業須和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一致,文理不得跨科填報,否則無效(入圍考生自主選擇是否填報我院,未被我院錄取者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不影響普通第二批錄取)。
2.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學院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滿分100分)×15%+學院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5%+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
3.根據入圍考生志愿,學院根據考生專業第一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若考生
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專業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各專業
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5.凡被我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允許轉專業。
九、監督機制
1.學院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
2.學院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確保質量。選拔錄取工作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
3.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4、本招生方案由溫州大學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咨詢方式
學院網址: http://www.wucc.cn
學院招生網: http://zs.wucc.cn
騰訊微博: http://t.qq.com/wucczs
新浪微博: http://weibo.com/wucczs
咨詢QQ群:76287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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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溫州大學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郵編3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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