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類考試辦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實行面向不同學生類型的分類考試辦法,即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一)春季高考為重點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同時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統一招生考試。由省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主要為高職院校選拔合格生源。考試時間為2014年5月的第二個周六、周日。
(二)夏季高考為重點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同時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統一招生考試。執行全國統一的考試時間,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報名、考試與錄取工作分開進行,允許考生相互兼報。
二、報名條件
(一)春季高考考生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
3.具有我省中等學校(含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學籍的應、往屆畢業生,或具有夏季高考報名資格的相關人員。
(二)夏季高考考生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
3.高中段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4.具有我省戶籍或具有我省高中段學校學籍并有完整學習經歷的合格畢業生資格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報考以下專業的考生或者以高水平運動員、優秀運動員資格報考的考生,除具備上述報名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報考體育專業,年齡不超過22周歲,未婚。教練員、體育教師、優秀運動員(指省級以上優秀運動隊的隊員)可放寬到28周歲,婚否不限。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裸眼視力兩眼均不低于4.8,科類為理工類。
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須具備二級運動員(含)或二級武士(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年齡不超過22周歲。具備一級運動員(含)或一級武士(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
以高水平運動員或優秀運動員資格報名的,年齡不超過22周歲。對于非省統一測試項目,須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中段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分為網上填報基本信息、現場資格審查及信息確認、網上繳費3個階段。
春季高考和夏季
高考網上填報基本信息時間均為2013年11月8日至15日。
春季高考現場資格審查及信息確認時間為2013年12月3日至12月6日;夏季高考現場資格審查及信息確認時間為2013年11月18日至12月2日(工作日),其中,應屆生之外的考生現場資格審查及信息確認時間為2013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工作日)。網上繳費時間為2013年12月3日至12月12日(工作日)。
(二)報名地點
具有我省戶籍的考生可在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招辦)報名。戶籍和學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應屆高中段學校畢業生,可選擇在戶籍或學籍所在縣(市、區)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在高中段就學地(含普通高中、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成人中專等)縣招辦報名參加高考。
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考生報名事宜可向廣東、福建、北京、上海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咨詢。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可持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統一到濟南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報名。
四、報名辦法和程序
(一)網上填報基本信息
1.生填報基本信息通過登錄遠程網進行。考生可任意選擇地點上網填報,在規定時間內可以進行修改,在服務器運行期間可以查詢。填報過程分為登錄、查看提示信息、輸入信息及提交。修改和查詢與填報過程相同。考生要認真核對本人填報的信息,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應盡量避免現場確認時修改信息。
2.選擇報考科類(類目)和外語考試語種
春季高考分為18個專業類別,涵蓋38個專業類目,考生必須選擇報考專業類目。夏季高考報考科類分為文史、藝術文、體育、理工、藝術理。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報。
夏季高考藝術文的文化考試科目與文史類相同,體育或藝術理的文化考試科目與理工類相同。考生可在
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中選考一門外語,并在報名時注明。選考語種不受科類的限制。
3.春季高考與夏季高考可相互兼報
春季高考科目采用“知識”加“技能”考試模式,“知識”部分考4科,為
語文、
數學、
英語及專業知識;“技能”部分考專業基本技能。夏季高考科目采用“3+綜合”模式。“3”指
語文、
數學、外語3個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其中,
數學分
數學1(適用于文史方向)和
數學2(適用于理工方向);“綜合”分綜合1(適用于文史方向)和綜合2(適用于理工方向)。綜合1包括政治、歷史、地理3個科目;綜合2包括物理、化學、生物3個科目。考生可以根據本人情況選擇參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也可以兼報。兼報時要登錄相應的報名系統,按各自的程序完成報名手續。
4.其他
單考單招類別(含保送生、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一級以上高水平運動員、職教師資、特殊教育、技校單招、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單招)考生也要同時進行網上報名。
(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
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包括確定身份、資格審查、采集照片和指紋信息、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簽字確認等環節。
1.確認身份
考生本人要與其身份證、戶口簿及網上填報信息進行比對。必須使用身份證識別儀讀取二代身份證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簽發機關等。比對如有不符之處,要進行確認,最終使四者特征信息一致,否則不能通過現場確認。
2.交驗相關證件、證明材料
(1)高中段學校畢業證書及相關材料。應屆高中畢業生根據市、縣(市、區)教育局普(基)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認定身份;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根據市、縣(市、區)教育局職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認定身份;
(2)戶口簿、第二代身份證(現役軍人須持軍人證);
(3)非應屆畢業生,需持單位或街道(村民委員會)報考介紹信,須注明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畢業學校及時間、所在單位對其報考的意見等;
(4)同等學力報考者按教育部規定辦理。
3.采集照片及指紋信息
身通過身份確認的考生需采集本人數字照片及指紋信息。
4.特殊考生登記
符合照顧條件的特殊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攜帶相關證明、證書等原始材料及復印件1份,由縣招辦審核驗證并辦理登記手續。相關考生要填寫《山東省2014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記表》,經中學和縣主管部門審查蓋章后,連同證明、證書復印件交縣招辦。
5.考生在認真閱讀《考生守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在《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上簽字。
6.簽字確認
考生在核對確認單中的信息準確無誤后,需簽字確認,之后所有信息不得改動。
(三)網上繳費
考生應按照規定繳納報名費及考試費。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兼報的考生需分別繳費。其中春季高考技能考試費數額按省物價部門的規定執行,考試現場繳納。
(四)其他
報考少年班的考生應參加夏季
高考網上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并網上交費。信息現場確認時要交驗第二代身份證、招生高校發放的準考證及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香港、澳門單獨招生高校的考生按照夏季高考報名程序辦理。
附圖:考生參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流程:
考生網上報名工作流程

附件一:山東省2014年普通高考照顧政策
一、下列考生在錄取時可以享受增加分數或降低投檔分數線照顧:
(一)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0]28號)和《教育部關于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二)高中教育階段見義勇為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綜治委表彰的,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見義勇為學生的認定以政府頒發的證書為準。
(三)獲省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勞模青年,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四)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下列獎項參加
高考錄取時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辦的全國中學生(
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
2.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教育部等主辦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獲得者;
3.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五)烈士子女,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以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六)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七)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八)山區、湖區、海島、少數民族聚居地等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九)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統一測試(測試項目僅限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8項)達到相應標準的考生,應屆畢業當年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加10分向高校投檔,參加高水平運動員錄取的考生不享受此加分。
考生若同時具備上述幾項享受加分和降分照顧條件,只選其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投檔附加分,不重復計算。
各地、各單位要加強對享受加分或降分照顧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各報名點和招生辦公室要認真驗證各種證明材料。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生的報考資格、考試資格以及錄取資格,并追究有關參與者的責任。
二、下列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高等學校應優先錄取:
(一)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二)殘疾軍人、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三)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在航天或涉核崗位工作達到一定年限的軍人的子女。
(四)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附件二:山東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認真閱讀報名須知,信息確認時必須仔細核對《山東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信息確認單及〈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的有關內容,同意后簽字。
2.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3.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或士兵證、軍官證等證件,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4.考生入場,除2B鉛筆、0.5毫米的黑色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5.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等證件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題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座號等欄目。
6.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
7.每科開考15分鐘后不準入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經允許方可交卷出場,提前交卷出場的考生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8.考生必須按規定的題號,在規定的答題區域內作答,超出答題區域的答案無效。
9.答題時如需要對答案進行修改,可用修改符號 “==”將要修改的答案劃去,新答案書寫在劃去答案的上方或下方,但不能超出該題的答題區域。嚴禁使用涂改液、涂改膠條等輔助物修改。
10.考生答題時應書寫規范,避免書寫過于潦草或字跡太小等情況;應保持答題卡卷面的清潔,不要造成答題卡折疊、破損,因折疊、破損的答題卡無法正常進行圖像處理,影響評分質量。
11.嚴禁考生在答題卡的圖像定位點(即黑方框)周圍做任何涂寫或標記。
12.缺考標記涂寫框須由監考人員填涂,考生個人不得填涂。
13.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題卡,不準將試題、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14.遇試題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15. 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并按草稿紙、試題、答題卡自下而上的順序排放好,坐在座位上不動,等候監考員將試題收好。無誤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離開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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